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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源框架 Egg.js 文档未经授权被转载,原作者反成“恶人”在 v2ex 上被讨伐

5 月 26 日,Egg.js(阿里开源的企业级 Node.js 框架)核心开发者 @“天猪”在知乎发了一篇题为《关于我个人“恶意投诉”别人未授权转载事件的说明》的声明,对近期自己反成“恶人”在 v2ex 上被“讨伐”的事情表示困惑。


开发者原文转载 MIT License 协议文档

被知乎告侵权


原来在很多年前,@天猪 写了一篇关于 Egg.js 某个开源项目的某个特性的使用文档,并于 2018 年将该文档发布到了 2 个地方 —— Egg.js 知乎专栏(文档 A)和 Egg.js 的 GitHub repo 文档库(文档 B)。
其中,文档 A 的版权已授权给知乎,而发布在 GitHub 上的文档 B 则采用了 MIT License 协议。
文档地址: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35334932
值得注意的是,发布到这两个地方的内容(文档 A 和文档 B )大部分是重合的。
2019 年,开发者 @an168bang521 在未告知原作者@“天猪”的前提下,从 GitHub 将 Egg.js(文档 B)原文转载到了其个人网站上。(现文章已删除)

地址:https://www.axihe.com/edu/egg/tutorials/typescript.html


但由于 Egg.js 文档(文档 B)使用的是 MIT License 协议,即“允许任何人在 MIT 协议下进行使用和操作”,因此开发者 @an168bang521 原封不动转载 该文档就引发了争议。
Eggjs 使用的 MIT LICENS 链接: https://github.com/eggjs/egg/blob/master/LICENSE
随后,开发者 @an168bang521 搬运自文档 B(采用了 MIT License)的个人网页收到来自知乎的 “侵权告知函” 。
因此,这位开发者 @an168bang521 才终于想起了 Egg.js 文档(文档 B)的原作者,并在知乎平台上发私信给@“天猪”。 

未经授权被转载

Egg.js 文档原作者反成恶人

在 v2ex 上被“讨伐”


也就在发布这篇声明的前一天晚上,@“天猪” 刚刚收到了这位开发者 @an168bang521 的私信邮件。
在邮件中,该开发者称自己因在 2019 年摘抄了原作者 @“天猪” 的一篇“开源软件 Egg.js 在 GitHub 的技术文档”而被知乎告知侵权,且收到了知乎委托的公司发送的 “侵权告知函”。
开发者 @an168bang521 表示,因为文档 B 使用的是 MIT License 协议,因此自己“大段使用该仓库内的文档,是属于 MIT 里的使用、复制、修改、合并、发布、分发、再许可或出售”。
对此,Egg.js 核心维护者@“天猪”回应称,这因为他们在知乎的专栏(文档 A)已授权给平台的版权服务,(但由于文档 A 和 文档 B 的内容大部分重合)因此当知乎平台检测到对应的文章被未授权转载时,就会自动发送侵权通知。
让人意外的是,在收到该邮件的第二天,就在@“天猪”莫名其妙且感到困惑的时候,该开发者 @an168bang521 已经将该事件的帖子发布在了 v2ex 上,且遭到了来自评论区一堆回复者的“讨伐”。
事情发展到这里,作者@“天猪”才发现:自己的开源 Egg.js 技术文档未经授权被转载,现在自己反而被迫变成了“恶人和小丑”?
随后,@“天猪”开始重视该事件,且正式着手研究关于“基于MIT 协议的开源框架文档未授权被转载”的法律相关事宜。
目前,@“天猪”在该声明中已经附上了自己的“诉求”——“唯一的要求就是:事先跟我打招呼获取授权,注明原文出处,不要破坏文章结构以及加太多广告。”
@“天猪”表示,关于文档站的三方发布问题,自己的观点跟去年 Vue @尤雨溪的一样 —— 关于文档,协议和版权,主要期望的是:及时同步 + 注明非官方 + 出处 + 不要破坏文章结构以及加太多广告。
最后,@“天猪”也强调,正“因为我们都热爱开源,所以基本上都默认 MIT ,真的要用,我们也似乎没有太多的办法,如果三方有过度的行为,也只能倒逼我后续的开源项目都会重新考虑开源协议。”
关于该事件的后续发展,本站 Segmentfault 编辑部也将持续关注,如果您对该事件有相关看法,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。
参考链接: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5201199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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